其实缘起与前两天和Eric的一次讨论,于是想写一写我自己的看法。因为我觉得,不光是我们,很多老师对辩论的理解也是有偏差的。
大家应该都知道,美国的NDT是非常经典的辩论赛,而《辩论与论辩》也是一本非常经典的教科书。台湾的游梓翔、温伟群前辈曾经对这本书进行过译著,最后的书名定为《批判·思考·辩》。而我们的辩论,常常是忽视了这个富有深意的书名。
辩论究竟是干什么的?很多人会说:"思想的碰撞、语言的交锋",事实上,这样的说法往往忽视了辩论的实际内涵。我们说,法庭辩论、国会辩论,也仅仅是"思想"的碰撞么?不。辩论不仅仅是一种娱乐,一种高级的脑力智力活动。辩论的价值不在于辩,而在于游梓翔书名的前两个词:批判、思考。
辩论的最大的意义,就是通过双方不断的反诘、不断的盘问,来提供一种批判的思考模式。不管什么样的辩论,最后都要落到实处,也就是要回归观众。而观众希望辩手们告诉他(她)什么?我想,观众不会仅仅是为了找乐而来看辩论的,观看辩论,最重要的是获得某种教益,而这种教益,在于辩手通过这种双方的批判性的活动,告诉观众,我为什么应该做出这个决断(政策性辩题)或者是我为什么要做出这种价值判断(价值性辩题),而通过证明自己的一般论点(像政策性辩题里的重要性、可行性),来告诉观众,你要做出我这样的决断。像蒋昌建93年的结尾:"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像胡渐彪在2001年时候说的:"我们要给钱一个确切的定位",这样的辩论,才会让观众有所收获。我想,辩论绝不是一个即兴演讲的比赛。这也就是很多前辈一直强调的,辩论的双方,不是简简单单的在阐述真理或是证明真理。
而现实中,很多辩论队,包括我们自己,也不断的在犯类似的错误,想用一个完美无暇的定义,把自己的辩题变成在逻辑上无懈可击的真理。这样的话,我们的辩论就会演变成所谓"界定战",因为在你的界定下,你的辩题永远都是无可置疑的。也就是很多老师不满的,双方没有交锋、没有交集。但是,现实中,有很多人还为这种无聊的界定游戏而自鸣得意,1/4决赛的所有辩题都是概念性辩题,而很多老师也告诉我们,不要被对方的观念"带跑",要"闪开"对方的问题。而这些不良导向也导致了我们的辩论走向无味的边缘。就像Eric说的,双方都躲在自己的城堡里,然后告诉对手,你们的规定在我们的城堡里不成立。扪心自问,观众需要这样的辩论么?议会里通过一个法案时,议员们是要你解释法律的条文在你的辞典里是什么意思,还是要你告诉他(她),我们为什么需要通过法案呢?而我们的老师评委,往往就提倡前一种的辩风。就像93年的半决赛复旦问对手的问题"今年艾滋病日的口号是什么",就像姜丰说"不是我们不告诉对方,是我们一再一再告诉对方都不懂",就像95年南大和辅仁的界定战,请问,这对于观众,又有什么好处呢?
所以说,辩论,不是真理之辩;并没有什么错误。辩论本来就不是讨论,不是用来追求真理的。这也就解释了Eric深恶痛绝的马克思主义问题,因为我们的辩手要用一个真理性无可怀疑的原理把他们的辩题变成真理,而在中国,这就成了马克思主义。试问,我们当初做出改革开放的决定的时候,有哪个真理支持它呢?辩论是一个批判性的思考过程和决策工具,辩手做的,实际上是给观众提供这样的一种批判与思考。当我们让辩论承担了太多的东西,往往就走向了辩论的反面。
也许是我们能力有限吧,我写下这篇东西的时候,发现我们自己也曾经犯过这样的错误。但是我想,作为一个辩手,这些东西是我们应当思考的,只有我们让辩论真正拥有"批判、思考"的内核,"辩"字才能够真正起到它应有的作用。
ps:
Eric,不知道我把我的观点阐释清楚没有,这也就是我反对界定战的原因,但我估计你们的界定战还得打,因为决赛的辩题多半是概念性的辩题。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